标王 热搜: 农村电商  县域电商  电子商务  互联网  电商平台  深圳  电商  、商场  双十一  花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头条 » 正文

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收用户押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69
核心提示: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收用户押金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则,网络预定出租轿车、同享轿车、同享单车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开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分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技能为依托构建服务渠道,经过服务模式、技能、管理上的立异,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预定出租轿车、轿车分时租借(俗称“同享轿车”)和互联网租借自行车(俗称“同享单车”)等。

《管理办法》规则,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供给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法,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移用。

《管理办法》规则,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30000元。

运营企业应当清晰预付资金交还条件,符合交还条件的,运营企业应当将预付资金余额及时交还用户,不得回绝、延迟交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局条款、技能门槛。

《管理办法》规则,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借贷。

运营企业经过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别离将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结算余额分类划转至相应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管理办法》规则,当用户请求交还押金时,运营企业在核实无押金扣款情形后,应当及时将解除押金冻住请求提交协作银行,协作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解除押金冻住请求提交当日(至迟次日)解除对押金的冻住。

《管理办法》用户根据与运营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请求交还预付资金余额时,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将退款请求提交存管银行,存管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款请求提交当日(至迟次日)按原路交还用户。

同享单车企业不得回绝、延迟交还用户押金

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联合16日介绍,《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则,同享轿车、同享单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别离不超越15个作业日、 2个作业日。运营企业不得回绝、延迟交还用户押金。

近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开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分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包括网络预定出租轿车、轿车分时租借(俗称“同享轿车”)和互联网租借自行车(俗称“同享单车”)等。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联合介绍,《管理办法》清晰了押金最长交还期限。轿车分时租借、互联网租借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别离不超越15个作业日、 2个作业日。

《管理办法》清晰优化了预付资金收取限额规范。为充分发挥预付资金的商业作用,考虑到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将交通运输新业态(互联网租借自行车除外)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限额进步至30000元。

同时,为操控风险,对可使用部分的预付资金用途进一步限定为只能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业务。

《管理办法》还完善了押金扣款流程。蔡联合介绍,考虑到运营企业获得经用户认可的扣除押金证明资料难度较大,因此,将运营企业扣提押金需向银行供给经用户认可的证明资料修改为用户违约相关证明资料,同时,要求运营企业在扣除押金前,要及时奉告用户。

《管理办法》加强了预付资金交还管理。为保证用户权益,《管理办法》规则,对符合约好预付资金交还条件的,运营企业不得回绝、延迟交还。

《管理办法》还强化消费者协会的责任。将消费者协会责任单列,由其依据相关法定责任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作业。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zhanghuanshuo.com/article/show-374890.html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积分购买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行业图标
版权所有©2012-2019zhanghuanshuo.comAll Rights Reserve
本站供应采购展会资讯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张桓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承担您因此而发生或交易致使的任何损害。